2016年5月5日至8月31日,國家審計署對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哈電集團”)原法定代表人宮晶堃、鄒磊同志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了審計,出具了審計報告。報告在客觀評價各項工作的同時,實事求是地指出了哈電集團及所屬企業在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財務收支、重大經濟決策、內部管理、企業發展中的風險隱患以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遵守廉潔從業規定等六個主要方面存在的66個問題,并提出了具有很強針對性和指導性的建議,對哈電集團今后規范和加強各項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為切實做好整改落實工作,集團公司黨委、總經理部組織各部門及所屬企業針對審計問題,專項研究部署,細化整改方案,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統籌協調、認真梳理、強化分析、劍指問題、舉一反三,不斷持續推進審計整改工作,務求審計整改取得實效。
按照審計整改進度要求,審計問題基本都能夠按時間節點和整改要求有效落實。能夠立即整改的,做到了立行立改;無法立即整改的,制定計劃明確整改時限;整改難度較大的,及時進行反饋,專題攻克。
本次審計整改,集團層面召開各類會議近30次,所屬企業及責任部門組織各級整改專題專項會議近150余次,綜合、全面地對問題進行分析、反省,使審計結論應用落到實處;對照審計指出的制度、流程缺陷,除完善相關流程外,新制定各項制度辦法33項,修訂各項制度辦法56項,為哈電集團規范運營打好制度基礎;部分涉及責任追究的,已對有關責任人員59人進行了追責。截止目前,哈電集團針對審計報告指出的問題已全部整改完畢。
特此公告。
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
2017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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